《大写的人》第四章 :理性的人

这里所阐述的是广义上的“理性”,与“感性”或“直觉”对应,但又部分包含这二者,可以说理性以感性为基础,但又高于感性。理性当然也包含了前面所述的理智,但它的范畴更加广泛,主要涉及一般意义上人类认识事物乃至处理事务的方式,如分析、判断、推理、归纳、规范、条理和系统等。

不妨概略地定义:理性是“具有内在逻辑性及一定规范与程式的思维与行动”。

理性的基础主要在于概念、逻辑及其运用规范。所谓理性,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种假设:我们身处的环境、其间的万事万物之运行及相互间的关系,都是可以解释的,都是可以说明原因讲出道理的,而且,人的思维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或范式或程序得以准确化、条理化和系统化,从而尽可能避免紊乱和错误,进而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正是基于这个假设,我们的先祖发明了概念、逻辑、形式和程序等,从而给我们的抽象思维提供了超越个体经验、具有普适效用的框架或范式,进而也就成为我们每个理性之人的常用利器,譬如逻辑思维能力,倘若欠缺或不足,必然会影响一个人的理性,必然会妨碍与他人的交流。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四章 :理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