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病毒研究所对瑞德西韦申请专利意义几何?

昨日在微信里看到几则有点劲爆的信息,一则是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2020年02月04日发布的“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报道,里面提到:

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如果国外相关企业有意向为我国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我们双方一致同意在国家需要的情况下,暂不要求实施专利所主张的权利,希望和国外制药公司共同协作为疫情防控尽绵薄之力。

来源:http://www.whiov.ac.cn/kyjz_105338/202002/t20200204_5497136.html
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另一则是微信里在传的一张时间显示为2020年02月04日“进口药品通关单”,表单上显示,瑞德西韦是产自美国的,经查该药是吉利德科学公司的。

瑞德西韦进口药品通关单

再者,微信里流传记者对美国吉利德公司员工刘茜的采访录音:

对上述信息,我谨慎的通过以下方式查证了一下:

  • 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国家生物技术信息中心(U.S.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National Center for Biotechnology Information)

该页面公开了瑞德西韦(英文名:Remdesivir)结构、分子式及日期等信息

来源:https://pubchem.ncbi.nlm.nih.gov/compound/Remdesivir
Remdesivir
  • 谷歌专利(Google Patents)

在谷歌专利中搜索到一篇题为“治疗沙粒病毒科和冠状病毒和病毒感染的方法”(The method for treating Arenaviridae and coronaviridae virus infection)的专利

来源:https://patents.google.com/patent/CN108348526A/en
The-method-for-treating-Arenaviridae-and-coronaviridae-virus-infection-Google-Patents

该PCT专利权利要求书第63项内容为:根据权利要求39-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冠状病毒科是由冠状病毒科引起的(according to the method described in any one of claim 39-62, wherein the Coronaviridae infections are by coronaviridae Virus causes.)

该PCT专利早在2016年9月16日已经进入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国家(排除台湾和韩国),国内对应的专利见下图。

来源: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atentsearch/showViewList-jumpToView.shtml
文献浏览

虽然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申请的是产品用途专利,而美国吉利德科技公司申请的是药物的方法专利,两者在理论上并不冲突,但不能等量齐观。如果此药物的专利用途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则因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而不能取得专利权。如果是被用来制造药品,但因其还在体外试验阶段,实际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临床应用。况且2019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2019-nCoV) 与非典(SARS-CoV)相似度很高,关键是美国已经制成成品并在临床上使用。

专利保护虽然具有地域性,但因在相同或相似领域使用公开及成分公开,会导致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提交的“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的发明专利失去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即使该产品用途专利通过绕开美国核心专利取得专利权,通过无效宣告请求也无法宣告专利无效,也会因为其保护范围和局限性的限制,无法达到如有些报道所说的相互交叉授权制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