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读《史记》时,很是疑惑司马迁为何没有在《刺客列传》中写入要离刺庆忌一事。此次行刺事件紧承专诸刺王僚,且赵晔能够获得的史料,司马迁没理由看不到。春秋事迹距汉久远,敏感性降低,并不存在司马迁死后被删减的问题。
若要理解这一矛盾,便要先思考清楚司马迁的写作目的。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中说得清楚,写《史记》是要“成一家之言”。即这部历史巨著并非单纯资料汇编,而是要承载司马迁的政治思想和哲学理念,使司马迁的思想流传后世。因此个中褒贬,选材取舍,是要符合太史公的价值观的。
《刺客列传》中的人物,以豫让为代表,为主复仇,舍身取义,“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五人的共同特征是,以自己一身一命为代价来实现人生理想,并不会伤害至亲之人。豫让漆身吞炭,仅限己身;聂政为不连累家人,自毁其面。这是司马迁所理解的真性情,大丈夫。而要离为能在阖闾处建功立业,要求阖闾杀其妻儿,以获取庆忌信任,这已经超出人类底线,即便要离称得上“刺客”二字,也绝非司马迁以“成一家之言”为主旨的史书中应收入的人物。
且正如伍子胥所说,“今复欲讨其子,恐非皇天之意。”刺杀王僚后复图其子庆忌,本就缺乏正当性。阖闾以武王杀武庚来解脱,其实没有根据。帝辛自焚后,武王复封武庚管理商朝故地,武王死后周公旦逼反武庚,才有了二次征伐的理由,可见收拾人心需要极长的历史周期和极强的耐心,这与杀庆忌毫无类比性可言。阖闾如此草率地收拾乱局,恰为之后夫差败局的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