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自由,却又无时不在枷锁之中

法的价值对社会起着调整,规范,引导的作用,一定的价值追求代表一定的行为。法的基本价值有法的公平正义价值、法的自由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法的效率价值。

法的基本价值在很多情况下都是能够兼顾、能够同时体现的。但是在法律实践中, 继续阅读“人生而自由,却又无时不在枷锁之中”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宪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和《婚姻法》第34条的具体规定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宪法》赋予婚姻当事人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任何一方平等主体,只要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都可以行使此两项权利,然而《婚姻法》第34条规定的离婚权在一定期限内男方不 继续阅读“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公民的法律权利与自由的界限

公民的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每个人的权利都具有自主性,但权利也是有界限的。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 继续阅读“公民的法律权利与自由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