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里小微园产业地产 — 地产新蓝海?(一),由于篇幅所限,只对产业地产的政策红利、市场需求、选址等方面进行了宏观层面的探讨,具体的实操,笔者另开一篇。
既然是地产开发,就要从投资买地开始,前一篇说过,选址要有政策支持,包括相对优惠的地价,可分割销售的比例,开发授信,购买按揭等;项目所在片区还要有产业基础。
地方政府以优惠的价格供应产业用地,是希望真实地发展产业,而不是沦为“商改住”或者”工改住”,甚至简单的沦为投资。除了在规划设计上设置了限制条件外,都会对产业园的亩均税收做出约定,同时对购买产业地产的投资者也会设置产业准入,避免空置。
这样的约束条件下,产业地产的投拓工作就要把市场推广充分前置。
同规模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弱,生存周期短,2018年央行行长易纲指出,小微企业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但只产生了50%以上的税收。假设小微企业在税筹方面与规模企业持平的话,小微企业的人均盈利能力只有规模企业的1/4。更要命的是,小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不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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